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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标线路口电子警察照样“拍”


转载    上海安防网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2013-07-12

眼下,沈城道路维修改造,相当一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在没有标线的交通路口遇红灯停车时,常常无所适从——停得过近,担心被电子警察拍照;停得过远,又恐怕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那么机动车在通过没有标线的路口时应该注意些什么?7月10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规划科长潘晓东。

路口无标线司机往往无所适从

街头即景

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道路改造成了沈城交通的主要任务。每天都有相当数量的街路处于施工状态。包括正在施工中的道路标线被破坏,以及刚刚完工的道路标线未来得及施划。路口无交通标线,让一些机动车驾驶人无所适从。

对话:

7月8日21时许,记者在三经街/九纬路路口,就亲眼目睹了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一驾驶人开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见路口红灯,该车在距路口大约还有10米远的地方就将车停了下来。随后驶来的车辆司机按了两下喇叭,见前面车辆未动,便打了一下方向盘驶上前来。于是,两名驾驶人有了以下对话——

“兄弟,怎么不走了?”

“你没看前面红灯啊?!”

“那你也得往前一点啊!怕什么?反正也没(划)线。”

“万一轧了感应线,被拍了,罚款不说,还记分。得不偿失啊!”

官方解答

越轧感应线电子警察照样启动

潘晓东表示,由于道路改造,路口的交通标线暂时被破坏或被覆盖,但是,如果不是挖开路面的道路改造施工,并不影响电子警察的正常启动。这时,如果机动车遇红灯时越过原来的停止线位置,埋设在地下的地磁感应器照样可以对过往车辆产生感应,并启动电子警察对越轧感应线的车辆进行拍照。

通常,在道路维修改造期间,交管部门本着人性化原则,除非机动车具有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否则,对因停车位置出现误差而越轧了感应线的车辆,即使被电子警察拍照,经人工鉴别后通常也不予处罚。

六七米处停车遵法又不影响他人

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潘晓东说,即使路口没有施划交通标线,机动车驾驶人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故意驶入路口或闯红灯。

因此,机动车在通过没有施划交通标线或标线不完善的路口时,应当遵照规定通行。停车等信号时,最前面车辆标准的停车位置应在距横向路口6至7米处,不能因停车过于靠前,影响行人或横向通行的车辆通过路口。否则,交管民警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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