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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街等20余处电子眼拍反道超车


转载    上海安防网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2013-07-12

随着沈阳市城建工程的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执法及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尤其是“电子警察”配备及相应执法处罚规范更是市民的热议话题。7月11日上午,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热线不断,市民针对压白线如何处罚、何种情况下可以复议成功等多方面内容提出了疑问。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研处违法图像管理科科长张瑜、警官刘洪军对市民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权威解答。

目前沈阳市北京街北站路岗西口、黄河大街泰山路西口、黄河大街昆山路西口等20余处路口设置专拍骑压双黄线摄像头。对于车辆经常出现的反道超车、反道右拐、压双黄线提前左拐、在禁左时间内左拐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被抓拍的上述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不记分的处罚;在禁左时间内左拐将被处以200元、记3分处罚。

抓拍摄像头单台像素500万,可以完整监控3个标准机动车道,有车辆经过时,电子警察系统会快速地跟踪车辆的行驶轨迹并通过轨迹进行分析处理来判断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当机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时,会立即对反映该车辆违法行为的高清图片进行关联保存。视频检测高清抓拍型电子警察系统是一个集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和计算机图像分析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系统,代替传统的物理地感线圈,对通过路口的每一辆车都能进行实时轨迹跟踪,高清摄像头不光能抓拍闯红灯违法,还可以对车辆违法右/左转、逆向行驶、压线、跨线、违反禁止线、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可靠抓拍记录。

7座及以上车辆

走公交专用道不抓拍

7座以上(包括7座)的面包车、旅游车、中巴车,在成员达到7人以上(含7人)时可借用公交快速路通行,电子警察不对其进行交通违法处理。沈阳市从2010年8月18日开始,在全市20条主干道上实施公交优先举措。几个月后,公交车运营速度平均提高了近15%。8个月后,交警部门对其中的15条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再次调整,以减轻主干道路面的交通压力。目前,沈阳市在南京街等路段共设有20个公交车道摄像头,对占用公交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取证。

沈阳电子警察

暂不抓拍“闯绿灯”

所谓闯绿灯,就是前方路口若出现交通拥堵,即使信号灯是绿灯,司机也应依次在路口外等候,否则就是闯绿灯,依法应当受到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闯绿灯”的具体规定为: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处一百元罚款,记二分。根据交通实际情况,目前沈阳市对“闯绿灯”的违法行为主要以路面交警管理为主,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不论路口信号灯是什么颜色,车辆都要以现场交警的指挥为准,依次通过路口。

避让其他车辆

压白实线可申述

南京街沿线、市政府广场东口、北陵大街北陵正门路口等50余处摄像头对机动车越压路口分道实线进行抓拍处罚,机动车被抓拍后,将以“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处200元罚款,记0分。

在实际交通复杂情况下,听从路面交警指挥、被迫避让其他车辆、道路维修等原因造成的越压路口禁止变换车道线被电子警察拍照认定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申述科(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号)进行申述。申述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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