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日,马鞍山男子陶某某利用贴纸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无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查获。民警依法对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其驾驶证也被一次性记满了12分。
7日,马鞍山男子陶某某利用贴纸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无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查获。民警依法对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其驾驶证也被一次性记满了12分。
7日9时05分,无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巡查至府苑路时,发现该路段盐业公司门前停放的一辆皖AJ51××黑色奔驰轿车号牌中的数字“1”颜色与其他数字深浅不一,怀疑该车牌为假牌。当时该车车主或驾驶人不在现场,为查明真相,民警调集警力在府苑路相邻各交叉路口设卡,布下“天罗地网”,密切注意该车动向。9时10分,一名中年男子打开该奔驰车门,随即自北向南方向驶去。民警当即通知各卡点注意拦截,并驱车迅速上前控制住该车。
经查,该车司机陶某某持有B2证,但所出示的车辆行驶证为皖AJ54××,与该车悬挂的号牌不一致。经网上比对该车车辆识别代码与发动机号码,该车即为皖AJ54××,检验有效期止2014年6月30日。
原来,陶某某平时在驾驶车辆时,常有超速行为,这次自马鞍山来无为前,在一家洗车行洗车时灵机一动,用贴纸制作数字“1”,贴在了车牌号中的“4”上,为的是便于在超速行驶时躲避电子监控系统的抓拍。
民警对陶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当即恢复号牌原样,并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环湖晨刊:张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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