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宜由前端摄像设备、传输部件、控制设备、显示记录设备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2、系统设计应满足监控区域有效覆盖、合理布局、图像清晰、控制有效的基本要求;
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制式应与通用的电视制式一致;选用设备、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宜为高阻抗;
4、沿警戒线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宜对沿警戒线5m宽的警戒范围实现无盲区监控;
5、系统应自成网络独立运行,并宜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摄像机辅助照明装置联动;当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动时,系统应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或图像复核。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