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看见街上有人带小孩在乞讨,卖艺,而:
1,怀抱的儿童长时间昏睡不醒;
2,儿童伤痕及残疾可能是人为造成;
3,将儿童放置在冰冷地面或暴晒,对儿童健康不管不顾;
4,儿童身上有明显伤痕,流脓出血,没有采取任何包扎措施;
5,采用铁锁,铁链等方式禁锢小孩手脚;
6,仅有儿童躺坐在地上,不见大人踪影或大人躲在远处监视观察;
7,乞讨的大人衣服整洁,而怀抱或带着的小孩却浑身脏乱;
8,一名大人带多名残疾儿童乞讨。
如果您在车站或车上看见:
1,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孩子的哭闹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怀抱小孩,没有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
3,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者专门看管行李;
4,儿童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而随行大人神情紧张,表情极不耐烦,极力制止;
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不敢言语。
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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