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县)局技防办、技防工程从业单位:
市局技防办经多年努力,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G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和执行G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G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上海地方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本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对此,各有关单位应做好落实新标准的有关工作。
二、为加强对G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宣贯工作,市局技防办和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将组织开展培训,现将培训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1、各分(县)局技防民警1人。
2、凡持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书》的一级从业单位每单位3人,二级从业单位每单位2人,三级从业单位1人。
(二)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1、报名时间: 2011年2月1月至2月28日(休息日除外)。报名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统一排班。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64075653、64072413。
2、报名地点:本市徐汇区凯旋路2050号5号楼2楼保卫干部培训中心(靠虹桥路、番禹路;可乘地铁3、4、10号线至虹桥路站,地铁3、4、9号线至宜山站;地面交通有76、909、73、224、26、141、138路)。报名时请带好培训费用。
3、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技防工程从业单位需支付培训费150元/人(内含资料印刷费和午餐费)。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11年3月。(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中心另行电话通知)。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33777054。
2、培训地点:本市虹口区天宝路879号电信培训中心(近四平路,和平公园3号门边上,可乘地铁8、10号线至四平路站,地面交通有55、910、147、61、123路)。
(四)有关要求
1、参加本次培训并按规定人数参加培训的单位将作为参与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建设的基本条件,希望各技防工程从业单位能按规定准时报名且参加培训。
2、请各技防从业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本次培训,培训后可在本单位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各分(县)局技防办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组织及通知辖区内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参加本次培训。通过培训后,下一步应自行组织对辖区内有关住宅小区技防建设和管理要求进行宣贯。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