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本市治安形势的要求,以及安全技术防范手段的升级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党政机关、军工单位技防建设工作,我标委会将于近期牵头开展《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DB31 329.10-2008)以及《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2部分:军工单位》制修定工作。
因该标准涉及到党政机关、军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和内部治安管理,为使标准制修定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相关单位专业优势,提高标准制修定后的实用性、科学性、全面性,故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本次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同时,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起草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为此,请贵单位于9月21日16时前将贵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及该标准工作参与人、联系电话反馈我标委会。
标委会联系人:沈晔、林琳 电话: 22023469、22023418、15800733201
特此致函,盼复。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