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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技防办近日要求进一步加强金(店)柜技防工作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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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市闵行区“美惠全商业广场”一楼城隍金店柜台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砸破黄金饰品柜台玻璃,劫获柜台内24K黄金项链14条(总重量约370克,价值约人民币12万元)。抢劫过程中,营业员叶某按下紧急报警按钮。犯罪嫌疑人逃逸时,金柜店员、群众及商场员工对其进行围堵,配合闵行分局设卡民警在江川路天星路口抓获犯罪嫌疑人。

        该案发生后,市局技防办对该金柜的技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金柜和商场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均未申报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进行评审、验收;二是金柜处仅安装1只紧急报警按钮,数量不符合要求。据此,闵行分局治安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金(店)柜安全防范工作,市局技防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金(店)柜技防工程未经评审验收的,要立即向属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补报技防评审、验收,并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接入“上海技防工程监督管理平台”;技防工程已通过评审验收的,要落实维保单位,并接入“上海技防工程监督管理平台”;今后新开业金店的技防工程要在验收前接入“上海技防工程监督管理平台”。

(二)开设在商场、超市内的金柜黄金饰品柜台,如柜台内放置金条、项链、手镯等单价超过5000元的黄金饰品时,柜台玻璃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防砸复合玻璃通用技术要求》(GA844-2009)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中,柜面玻璃应使用C级及以上防砸玻璃,侧面玻璃应使用A级及以上防砸玻璃,每块防砸玻璃均应有防砸标示(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规格型号、防砸能力级别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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