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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2011-06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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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市科委《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的要求,本市从2011年起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由市人社局、市科委组织,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承担日常管理,市干部培训中心会同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现将2011年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并记相应学分。

(二)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记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基础培训(基础班)和研修培训(研修班)两种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

(一)基础培训(基础班)

1、培训内容:通过创新普及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使专业技术人员初步掌握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理论,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的共性规律和特点。

2、培训安排

基础班主要针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安排1-2天,分别记2-4学分。

1)行业(单位)自行组织

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比较集中,有条件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市干部培训中心安排教师上门开展集中辅导、组织考核。

2)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

对不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由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采取滚动开班的方式,集中辅导并实施考核。

(二)研修培训(研修班)

1、培训内容:通过较为系统地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政策等综合知识培训,结合本行业的创新案例,进行重点剖析和深入学习,使专业技术人员较好地掌握提高创新能力的方法。

2、培训安排

研修班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对象,采取面授辅导、案例剖析、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一般安排35天,按每天2学分计入,最高不超过8学分。

1)行业自行组织

对有条件开展研修培训的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9月以后),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安排教师上门开展集中辅导,市干部培训中心和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共同组织考核。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
    对行业不统一组织研修培训的单位,由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招生并实施培训,市干部培训中心和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共同组织考核。

四、培训时间

(一)基础培训(基础班)

1、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培训组织单位应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基础培训需求表》(附件一),加盖公章,传真至市干部培训中心向老师收(传真:63809336)。市干部培训中心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安排师资,组织考核。

2、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培训

市干部培训中心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需求,滚动开设培训班级。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登录市干部培训中心网站(www.21peixun.com)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培训班参加学习。

2011年培训班安排如下(根据实际需求,培训班将滚动推出):

1)初级班(1天):

期 数

培 训 时 间

培 训 地 点

1

615日(周三)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6楼,

近地铁1号线汉中路站)

2

720日(周三)

3

817日(周三)

2)中级班(2天):

期 数

培 训 时 间

培 训 地 点

1

71-2日(周五-周六)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6楼,

近地铁1号线汉中路站)

2

810-11日(周三-周四)

3

916-17日(周五-周六)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嘉定区城中路37号)

(二)研修培训(研修班)

1、行业组织的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自身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培训组织单位应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研修培训需求表》(附件二),加盖公章,传真至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江老师收(传真:33303570)。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安排师资。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将根据委托单位需求开展培训,以及不定期面向全市招生统一开展培训。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与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联系培训事宜。联系电话:33303571,传真:33303570,联系人:江老师。

2011年研修班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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