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关于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08年度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安防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素质,进一步加快本市安防行业的发展,根据上海轻工专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轻工中评委)的要求,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08年度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办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3、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收益。
5、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6、具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7、学历及工作年限:
(1)大专毕业后工作满7年,或取得大专学历并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2)本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科学历并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8、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综合B级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9、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4年)。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1、个人报名。各会员单位应将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填写的《工程师任职资格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于
2、组织培训。协会秘书处将于8月中旬对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应于
以上表格及相关填写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在培训时发)请在上海安防网(网址:www.sh-anfang.org)查询并下载。
4、评议。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安全技术防范学科组对会员单位报送的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及材料进行评议,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轻工中评委评审。
5、评审。轻工中评委对安全技术防范学科组报送的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及材料进行评审,并决定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三、要求
1、未持有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已过有效期的人员,申报2008年度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应在
2、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需通过市人事局的统一考试取得。其报名及考试时间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网址:www.spta.gov.cn)查询,或拨打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电话64031155*1040咨询。
3、各会员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关事项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地址:上海市常德路1256号7楼。电话:021-62272739。传真:021-62271215。联系人:秦佳明。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秘书处
二○○八年七月一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