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部署,推动安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在长三角区域警务协作一体化总体框架下,经研究商议,形成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技防资质互认制度的协议书》,现已正式印发。
8月2日,在第二十一届上海国际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上举行了“长三角区域技防资质互认制度”的签约仪式,由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领导进行签约。技防资质互认包括了承接工程时的资质互认和企业整体搬迁时的资质互认。实施以后,长三角区域各省市技防企业可凭所持的《资质证书》,在长三角跨区域承接技防工程,不另设条件、门槛。长三角区域各省市技防企业跨区域整体搬迁至长三角其他省市时,可直接申领与其《资质证书》等级对应的迁入地《资质证书》。
互认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为长三角技防企业经营提供便利,优化了营商环境。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