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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特种门、电网安防系统招标采购公告


转载    不详    佚名   2011-02-12

  招标编号:NX201101

  招标代理: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南雄市公安局

  报名截止:2011-03-04

  所属地区:广东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南雄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南雄市看守所特种门、电网安防系统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看守所特种门、电网安防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依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行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生产或经销的监室门须通过公安部《GA526---2005标准》检测,并且是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公布的合格产品目录里的产品;

  4、周界高压电网系统,必须是首批通过公安部指定检测单位检测并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5、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备案;

  6、投标单位必须有类似监管场所的相关工程施工经验。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2月24日至3月4日到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3月16日十五时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雄市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1-3936602

  2.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雄市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联系人:尹小姐

  电话:0751-3818362

  传真:0751-3818361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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