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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上海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证明函
  2011-02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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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

办理时限

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局技防办应当场办结。

申办对象条件

持有《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以下简称《核准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到外省市承接技防工程,可办理《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

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核准证书》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办理程序

市局技防办收到从业单位的申请后,应出具《证明函》。

办理依据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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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shanghai security defense & alarm association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235号3号楼404室   电话:021-54732822   传真:021-5473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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