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申请越级从事本市技防工程项目的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申请对象
持有本市三级、二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以下简称“《核准证书》”)的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越级从事本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该申请一次有效,即一次申请只适用于一个技防工程。
二、申请条件
(一)越级从事二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条件
1、持有三级《核准证书》;
2、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
3、应有不少于4名本单位技术人员学历(理工科本科以上)或技术职称(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越级从事一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条件
1、持有二级《核准证书》;
2、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人民币500万元(含);
3、应有不少于6名本单位技术人员学历(理工科本科以上)或技术职称(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以上)。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核准证书》;
3、技防工程合同;
4、交金证明: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个人)》(应包含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连续三个月以上四金及综合保险证明等内容);
5、技术职称:本单位技术人员学历(理工科本科以上)或技术职称(相关行业助理工程师以上)。
四、申请程序
登录上海安防网(www.sh-anfang.org),进入监管平台—技防服务系统,点击进入从业单位应用系统,检索找到“项目越级”,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相应的栏目中(各栏目文件整理至单个PDF文件,并确保文件清晰直观,便于审阅)。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