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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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各公安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县局技防办) | |||
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市局 | 太阳山路38号7楼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22023437、22023438、22023439 |
黄浦 | 上海市湖北路107号 | 周五上午8:30-11:30 | 23033482 |
卢湾 | 上海中山南一路599号 | 周一至周六8:30-17:00 | 53025110 |
徐汇 | 上海市天钥桥路901号 | 周一至周六8:30-17:00 | 64868911-37334 |
长宁 | 上海市威宁路201号 | 周一至周六8:30-17:00 | 62915610 |
静安 | 上海市胶州路415号315房间 | 周一至周五8:30-17:00 | 62588800-77270 |
普陀 | 上海市大渡河路1895号2号楼B126 | 周二、四上午9:00-11:00 | 22049340、22049341 |
闸北 | 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 | 周一、三上午9:00-11:30 | 33034510-41436 |
虹口 | 上海市闵行路260号 | 周一上午8:30-11:00 | 63242200-32231 |
杨浦 | 上海市平凉路2057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夏令14:00)-17:00 | 65431000-31276 |
闵行 | 上海市银都路3700号B楼915-917室 | 周二上午8:30-11:30 | 34074800-62334 |
宝山 | 盘古路588号2号楼409室 | 周一上午8:30-11:30 | 56608111-30208 |
嘉定 | 上海塔城东路400号102室 | 周一上午8:30-11:30 | 59999100 |
浦东 | 上海市合欢路2号 上海市城南路1366号 | 周一9:00-16:30 | 22045073 68004527 |
青浦 | 上海外青松公路6189号 | 周一至周六8:30-16:30 | 69714191 |
奉贤 | 上海市奉浦大道11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67100499 |
松江 | 上海市文诚路69号 | 周一至周五8:30-16:00 | 67736131 |
金山 | 上海市蒙源路105号 | 周一至周五8:30-16:30 | 37990110-65249 |
崇明 | 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48号 | 周一至周六8:30-16:30 | 59611039-60452 |
办理时限 | |||
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局技防办应于当年12月底前作出年度核准结论。 | |||
申办对象条件 | |||
(1)在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中,严格遵守《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为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及时的技术保障和售后服务。 (2)自觉接受市局技防办、分县局技防办的监督管理。 (3)本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内,承接并完成的本市安防工程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5万元(三级从业单位)、150万元(二级从业单位)、300万元(一级从业单位)。 (4)一、二级从业单位应至少完成一个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的安防工程项目。 (5)单个安防工程项目,在技防管理部门方案评审或竣工验收中,未出现因从业单位原因,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不通过情况。 | |||
申办手续 | |||
(1)每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市局技防办负责对一、二级从业单位,各分县局技防办负责对辖区内三级从业单位(以从业单位办公所在地为准),开展年度核准工作。 (2)从业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年度核准申请表》,将填妥的《申请表》(附电子文档)及下列文件资料按管辖原则分别报送市局技防办或分县局技防办(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核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本年度承接的所有安防工程(其中包括城市街面监控系统、司法系统安防工程、部队内部安防工程等)的《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无《评审意见书》、《验收意见书》的,应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 |||
办理程序 | |||
从业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市局技防办、分县局技防办办理《核准证书》年度核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