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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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各公安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县局技防办) | |||
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市局 | 太阳山路38号7楼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22023437、22023438、22023439 |
黄浦 | 上海市湖北路107号 | 周五上午8:30-11:30 | 23033482 |
卢湾 | 上海中山南一路599号 | 周一至周六8:30-17:00 | 53025110 |
徐汇 | 上海市天钥桥路901号 | 周一至周六8:30-17:00 | 64868911-37334 |
长宁 | 上海市威宁路201号 | 周一至周六8:30-17:00 | 62915610 |
静安 | 上海市胶州路415号315房间 | 周一至周五8:30-17:00 | 62588800-77270 |
普陀 | 上海市大渡河路1895号2号楼B126 | 周二、四上午9:00-11:00 | 22049340、22049341 |
闸北 | 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 | 周一、三上午9:00-11:30 | 33034510-41436 |
虹口 | 上海市闵行路260号 | 周一上午8:30-11:00 | 63242200-32231 |
杨浦 | 上海市平凉路2057号 |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夏令14:00)-17:00 | 65431000-31276 |
闵行 | 上海市银都路3700号B楼915-917室 | 周二上午8:30-11:30 | 34074800-62334 |
宝山 | 盘古路588号2号楼409室 | 周一上午8:30-11:30 | 56608111-30208 |
嘉定 | 上海塔城东路400号102室 | 周一上午8:30-11:30 | 59999100 |
浦东 | 上海市合欢路2号 上海市城南路1366号 | 周一9:00-16:30 | 22045073 68004527 |
青浦 | 上海外青松公路6189号 | 周一至周六8:30-16:30 | 69714191 |
奉贤 | 上海市奉浦大道11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67100499 |
松江 | 上海市文诚路69号 | 周一至周五8:30-16:00 | 67736131 |
金山 | 上海市蒙源路105号 | 周一至周五8:30-16:30 | 37990110-65249 |
崇明 | 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48号 | 周一至周六8:30-16:30 | 59611039-60452 |
办理时限 | |||
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县)局技防办应在10日内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 | |||
申办对象条件 | |||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内容)全部完成,并在系统调试正常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技防工程竣工验收。 | |||
申办手续 | |||
申请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从业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分(县)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技防工程合同复印件; (2)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 (3)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4)《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复印件; (5)《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初验报告原件; (7)工程正式设计文件、实施方案及有关图纸资料。 | |||
办理程序 | |||
申请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从业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分(县)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技防工程合同复印件; (2)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 (3)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4)《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复印件; (5)《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复印件; |